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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中小学继续晨检
相关专题: 最新资讯  发布时间:2010-03-26
资讯导读: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号预警通知。 通知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号预警通知。

通知称,我国甲型H1N1流感已度过秋冬流感高发期,目前处于低发期,但不排除在局部地区和人口集中场所(如学校等)出现小范围的聚集性疫情,还是要加强学校甲流疫情监测报告工作。

此外,个别地区的学校出现结核病暴发疫情。为此,学校要做好结核病及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教学、生活场所要通风换气。中小学校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病人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

教育部还要求,学校要加强生活饮用水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防范,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及饮水设备(饮水机、保温桶等)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学生饮用水卫生安全。

来源:楚天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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