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教服网 >> 综合资讯 > 详细信息
全国73所高职院校今年试行单独招生
相关专题: 成考必读  发布时间:2010-04-02
资讯导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今年73所国家重点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单独招生是国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今年73所国家重点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据了解,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从2007年开始,教育部批准在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4省8所高职示范学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2008年扩大到8省区20所。2009年安排33所高职示范校单独招生,计划招生9240名。今年,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73所,计划招生25505名。

按规定,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

今年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教育部强调,单独招生高职院校要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各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admin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