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教服网 >> 综合资讯 > 详细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成教课程免修须知
相关专题: 成考  发布时间:2010-04-03
资讯导读:1、学员已取得高等自学考试单位结业证书的课程,若其课程内容和教学符合教学计划的要

1、学员已取得高等自学考试单位结业证书的课程,若其课程内容和教学符合教学计划的要求,可以申请免修,经审查同意,可直接承认其成绩,并在成绩册上予以说明。

2、学员已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课程成绩,符合函授相同专业某课程内容和要求,可以申请免修,并经审核同意免修者,直接承认其成绩,在成绩册上予以说明。

3、主要课程、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不得免修。

4、学员留级后,原所学课程经考试达到70分以上的可以免修。

5、免修课程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三分之一。

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admin  
本文关键字: 成教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