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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鼓励大学生社区就业 “三支一扶”新增项目
相关专题: 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13-03-07
资讯导读:  2013年起,泰安在全市范围启动“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按照公开岗位、自愿报名、考试考核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实施。服务期限及相关优惠扶持政策与其他“三支一扶”项目一致。

2013年起,泰安在全市范围启动“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按照公开岗位、自愿报名、考试考核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实施。服务期限及相关优惠扶持政策与其他“三支一扶”项目一致。

近日,泰安市制定出台《关于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的实施意见》。201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首先采用设立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招用等形式启动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将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列入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每年在全市“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总数内,拿出一部分岗位单独设立“社区服务”分项,按照公开岗位、自愿报名、考试考核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实施,服务期限及相关优惠扶持政策与其他“三支一扶”项目一致。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作用,通过社区就业这一渠道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最长期限为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通过求职实现长期稳定就业,从事公益性岗位时间在重新就业后计算为工龄。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从事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与当地其他“三支一扶”人员享受相同标准的工作生活补贴,并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从事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享受与当年其他“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同等优惠政策,其中,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中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定向考录政策;报考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选聘考试的享受当年“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

“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市社区基本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再用3年左右时间,全市农村社区基本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组建高校毕业生服务团队,建设高标准示范性社区。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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