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教服网 >> 综合资讯 > 详细信息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分数线和报名人数分析
相关专题: 司考  发布时间:2012-09-05
资讯导读: 年份 统一分数线 报名人数 合格人数 通过率
年份 统一分数线 报名人数 合格人数 通过率
2011 360分 - - 不超过20%
2010 360分 - - 14.29%
2009 360分 42万  

35%

2008 360分 - - 27.00%
2007 360分 - - 22.39%
2006 360分 27.8万 - 15.00%
2005 360分 21.9万 31664 14.39%
2004 360分 18万 22400 12.3%
2003 240分 17万 19500 11.1%
2002   31万 24800 7.9%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信息来源与网络!

往期通过率分析
1 、司考回顾
 2002年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共有36万多人参加报名。合格分数线为240 分。据此合格分数线,全国共有24000 多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将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县的合格分数线放宽到235 分,据此合格分数线,全国新增700 多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率占报考人数的6.68%.
 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3年10月举行,报名人员总数为19.7万人。合格分数线为240 分(西部条件放宽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25 分)。全国共有17000 多人达到此合格分数线,占报名人员总数的8.75% ,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0.18%,较之于2002年的6.68% 和7.74% 分别有所提高。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5.57%,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人员占4.43%.
 第三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4年9 月进行,报名人员为19.5万多人。合格分数线为360 分,西部条件放宽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35 分。全国共有2 万余人达到合格线,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1.22%,较去年的10.18%增加了。
 第四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5年9 月进行,报名人员为24.4万人,合格分数线为360 分,放宽线为330 分。全国共有31664 人合格,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4.39%.
 第五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6年9 月进行,报名人员为28万人,确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 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5 分,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通过率为15%.
 第六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7年9 月进行,报名人员为29.4万人,确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 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0 分,西藏是290 分的合格线。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通过率为22%.
 第七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8年9 月进行,2008年开始有两个新变化,第一是大三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第二,放宽地区再次增加。所以报名人员高达37万人,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 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 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 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通过率高达30%.
 第八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9年9 月进行,报名人员高达42万人,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 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 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 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通过率高达35%.
2 、通过率一路走高,其含金量是否会因此而降低呢?
  右图所示,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从最初的10.18%,到2008年的大概27% 的通过比率,主要是2007年开始出现明显的转折,在此之前,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在10%-15% 之间。而通过率变高之后,其含金量是否会因此而降低?其实这大可不必担心,司法考试作为四证于一体的资格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选考试。通过率高说明这个群体需要的人多,有了司法考试资格证就进入到法律职业系统内,没有取得资格证者只能从事法律职业的外围工作。至于薪水待遇方面,差别可想而知。
3 、那么为什么非专业人员考试通过率比法学专业的还高呢?
  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报读的学员中,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与法学专业的学生已经基本上达到1 :1 的比例,而且他发现,非法学专业的通过率反而要高于法学专业。根据分析,法学专业学生其实大部分学的都是法学理论,而司法考试绝大部分考的是关于法律法条的硬性东西,而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司法备考中比较务实,不去深究原因。另外,非法学专业人员报考司法考试进入相关领域工作,其实也比较符合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律师行业里比较厉害的律师往往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我认识的一位有名的律师,原先就是学医的,考过司法考试以后从事跟医学有关的诉讼,其竞争优势显而易见。”

编辑:zixun_1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