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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出台百个标准
相关专题: 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10-03-31
资讯导读: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对此,天津市教育界人士深表赞同,近年来天津已出台100个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在高位均衡发展。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任靳润成说,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位居东部发达地区的天津,应当实现高质量的教育均衡。

以此为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天津市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标准包含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师部队和素质教育等100个指标,要求到2012年全市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都达到这100个现代化标准。靳润成说,这些标准“跳一跳完全能够得着”。

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的短板,天津市以向小学教育倾斜,向老旧学校倾斜,向农村学校倾斜的思路,着力实施三项重点建设工程,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近年来,农村校舍加固和功能提升工程,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了排查鉴定,停用了危险校舍,完成了32万平方米校舍的加固改造和功能提升;图书配送工程为全市78万中小学生配送到位367万册图书;新增教学仪器设备配送工程为724所中小学配送了452种、220万台新增教学仪器设备。

为确保学校硬件达标,天津市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专项投资经费政府百分之百投入,仅从2008年底到2009年8月,天津区县财政在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上共投入了8.02亿元。原来学校、城乡之间的明显差距正在逐步消失。

高素质的城乡教师队伍是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根本保证,《纲要》提出要以农村教师为建设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天津市开展农村骨干教育培养工程,从12个涉农区县遴选5800名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同时建立了城乡对口支持交流机制,选派1000名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组织10000名农村教师接受培训或到城镇学校交流,以推动城乡教师水平的同步提高。

在城区,天津市建立了区域内校际合作机制,各区县根据学校布局,组成若干学区,每个学区确定一所中心校,统一进行集体备课、教学观摩、课题合作与工作交流。同时,学区内的优质资源面向各校开放,校际之间实行干部相互挂职、教师跨校授课。

来源:新华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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